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提高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及其基本标准。 一、考核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以考核促进建设,着眼于进一步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着眼于提高党的工作整体水平,着眼于全面推动高校改革和发展。通过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推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程序和办法 1、高校自我考核。各高校根据考核基本标准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我考核,形成自我考核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近两年来,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基本状况、主要成绩和经验体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自我考核等级和得分等。 2、专家组考核。由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根据基本标准及工作程序,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而又有重点的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阅文档、现场察看、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综合评议等方法,时间为每校2~3天。 3、省委教育工委审定。省委教育工委根据专家组的考核结果,对所考核高校进行综合评议,审定考核等级、得分及反馈意见,并下发反馈意见。 4、高校整改。高校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书面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计分方法和等级标准 1、《基本标准》一级指标为5项,二级指标为23项,总计1000分。 5项一级指标的分值(Mi=M1~5)为: M1=300分、M2=260分、M3=160分、M4=200分、M5=80分。 23项二级指标的分值(即:N1(1-6)、N2(1-5)、N3(1-3)、N4(1-5)、N5(1-4)),在《基本标准》中分别列出。每个二级指标的得分将按评分标准把握确定。 2、为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新思路,另设特色工作附加分,满分为100分。高校根据本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突出成绩或经验提出申请,由考核组集体讨论审定,特色分不计入总分,但作为以后评选先进高校党委的重要参考。 3、考核结果的等级标准: = 1 \* GB2 ⑴优秀:应同时达到以下两条标准。 ①V总≥900分。 ②特色工作附加分≥60分。 = 2 \* GB2 ⑵良好:应同时达到以下两条标准。 ①V总≥800分。 ②特色工作附加分≥40分。 = 3 \* GB2 ⑶合格:V总≥700分。 = 4 \* GB2 ⑷不合格:V总<700分。 四、组织领导 省委教育工委负责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考核工作将整体要求,分步实施,2003年下半年内开始考核工作试点;争取在两年内完成省、部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考核。 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回顾总结近几年来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对照《基本标准》,总结经验,找出不足,切实整改;要认真配合考核专家组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情况;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作为一个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努力开创高校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另行制定。 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基本标准 一级 指标 及分值 (Mi) | 二级 指标 及分值 (Ni) | 考 核 内 容 | 满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实 得 分 | 一、 学校党委建设 300分 (M1) | 思想 建设 60分 (1-1) |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实际及时制定贯彻方案、措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科学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正确的政策导向。 | 30 | 视考核情况,酌情给分。 | |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 30 | 无学习计划扣10分; 计划执行不好酌情扣分。 | | 组织 建设 60分 (1-2) |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支持校长依据《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教代会、工会等群众团体在学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学校党务工作机构健全,编制、经费落实,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队伍。 | 30 |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不好,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扣10-15分; 校长职权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和发挥的扣10分; 机构、编制、经费不落实扣10分。 (本指标扣满30分止) | | 认真执行党的代表(党员)大会制度,党委按时换届,行政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制定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数量充足,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处级干部能按有关规定定期培训、轮岗、交流,实行任期制。 | 30 | 未制定本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扣5分; 不执行《条例》扣10分; 执行不好扣5-10分;无建设规划扣10分;数量不足扣5分; 不培训、不轮岗交流、不实行任期制各扣5分。 (本指标扣满30分止) | | 一级 指标 及分值 (Mi) | 二级 指标 及分值 (Ni) | 考 核 内 容 | 满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实得分 | 一、 学校党委建设 300分 (M1) | 作风 建设 60分 (1-3) | 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单位,了解掌握下情。定期深入基层搞调查研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解决的时间进度表和措施,有工作效果。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 | 30 | 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扣10分;无解决问题措施扣10分;不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扣5分。 | | 领导班子精神振奋,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规划合理,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重点工作有专人负责,完成党委工作年度计划。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 | 30 | 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扣5-10分;班子不团结扣5分;工作规划不合理、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重点工作不突出扣10分;重点工作无专人负责扣10分;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扣5分;有违反廉政规定的扣5分。 (本指标扣满30分止) | | 制度 建设 60分 (1-4) |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明确,分工范围内的事不推诿、塞责。有健全和完善的党政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设常委会的党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全体会议。 | 30 | 无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扣10分;一学期不开党委会全体会议扣10分;其他酌情给分。 | | 重大问题决策前、中、后有相应的民主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领导干部自觉、全面地接受各级党组织、教代会和群众团体的监督。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一年一次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制度。领导班子坚持每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制度,会议质量不断提高。 | 30 | 民主程序执行不好扣10-15分;监督不力扣5分;不过双重组织生活扣5分;未实行民主测评扣5分;未坚持民主生活会扣5分。 | | 工作 成效 40分 (1-5) | 有切合实际的学校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探索和拓宽办学途径,改革发展总体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目标规划付诸实施,全力推进校、院(系)两级目标管理,并有显著成效。党委有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和总结。 | 20 | 无规划扣5-10分;发展思路不清扣5-10分;未实施目标管理扣5分;成效不显著扣5分;无目标、无计划、无总结扣5分。 (本指标扣满20分止) | | 在全面推进学校各项改革中,重视党建工作的紧密结合,促进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党委重视并统一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切实抓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有一批较强的学科和特色专业;办学水平、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高,普遍受到社会好评。 | 20 | 各项改革中,党建工作作用发挥不好的扣5-10分。党建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完成成效不明显的扣5-10分; | | 党建研究和信息管理 20分 (1-6) | 重视开展党建研究工作,加强对校党建研究会的指导,研究会活动正常。定期维护党内基本信息库,做好党内统计资料利用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党内信息统计报表。 | 20 | 不开展党建研究的扣10分;未定期维护扣5分;未及时上报扣5分;未进行统计分析扣5分。 (本指标扣满20分止) | | 一级 指标 及分值 (Mi) | 二级 指标 及分值 (Ni) | 考 核 内 容 | 满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实得分 | 二、院(系)党组织建设 260分 (M2) | 党委 重视 50分 (2-1) | 认真贯彻《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和《院(系)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学校党委抓总支、支部建设有明确的思路和措施。 | 25 | 视考核酌情给分。 | | 每半年对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每年对落实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党委负责人定期联系1~2个党组织,有计划地对党总支书记进行培训。 | 25 | 未建立责任制扣10分; 未进行专题研究扣5分; 未进行考核扣5分; 未实行联系制度和培训制度扣5分。 | | 组织设置 30分 (2-2) | 院(系)总支(党委)设置合理, 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按时换届,工作制度健全,定期召开委员会会议,交流思想,研究工作。 | 30 | 设置不合理扣10分; 除书记、委员外,无党务工作人员扣5分; 不按时换届扣10分。 | | 运行机制 60分 (2-3) |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努力形成院(系)党政共同负责的运行机制。书记和院长(系主任)配合默契,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 | 30 | 没有实行党政共同负责的扣10分; 党政分工不合作的扣10分;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好的扣10分。 | | 会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察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党政共同负责,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院(系)秩序良好。 | 30 | 视考核情况酌情给分。 | | 领导 班子 建设 80分 (2-4) |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每月不少于1-2次或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0天,按时完成上级指派的脱产学习任务。 | 20 | 无学习计划扣10分; 计划执行不好扣5分; 未完成上级指派的学习任务扣5分。 | |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合理。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 20 | 视考核情况酌情给分。 | | 一级 指标 及分值 (Mi) | 二级 指标 及分值 (Ni) | 考 核 内 容 | 满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实得分 | 二、院(系)党组织建设 260分 (M2) | 领导 班子 建设 80分 (2-4) | 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洁、监督制约的规定和措施,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成员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深入实际,开拓进取。 | 20 | 无规定和措施扣10分; 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扣5-10分。 | |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健全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院)系党委会(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党建工作。 | 20 | 无议事规则扣10分; 不定期召开党委会扣10分。 | | 作用 发挥 40分 (2-5) | 院(系)党组织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行政的决策,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学校交办的任务和院(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发挥了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 20 | 视考核情况酌情给分。 | | 院(系)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认真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视研究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20 | 思想政治教育实效不明显扣5-10分; 未按规定专门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扣5分; 统战、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实效不明显扣5分。 | | 三、 党支部建设 160分 (M3) | 领导 重视 60分 (3-1) | 各级领导经常了解基层党支部情况,针对不同时期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了党支部建设目标责任制,实行分类指导,考核、检查措施得力。党支部书记待遇落实。 | 30 | 未进行专题研究扣10分; 无目标责任制扣10分; 党支部书记待遇不落实扣10分。 | | 党支部建立在最基层的实体单位上,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党支部书记思想政治素质好,委员分工明确,工作到位。每两年对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改选。 | 30 | 设置不合理、分工不明确扣10-20分; 未及时改选扣10分。 | | 工作规范 60分 (3-2) | 党支部工作有明确的思路。党支部能参与讨论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问题;认真开展组织活动,内容丰富,质量不断提高。 | 30 | 工作思路不清扣10-15分;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不够扣10-15分; | |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联系群众制度等。 | 30 | 制度不健全扣10-15分; 制度落实不够扣10-15分。 | | 作用发挥 40分 (3-3) |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本单位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 40 | 视考核情况酌情给分。 | | 一级指标及分值 (Mi) | 二级指标及分值 (Ni) | 考 核 内 容 | 满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实得分 | 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 200分 (M4) | 党员 教育 50分 (4-1) | 党委重视并定期研究党员教育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党员教育计划;创新党员教育内容和形式,党员教育活动针对性强,效果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增强党风党性锻炼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 | 30 | 无计划扣10分; 内容和形式无创新扣5分; 未搞主题教育扣10分; 其他酌情给分。 | | 充分发挥党校教育阵地和电化教育手段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每年组织观看1~2部党员电教片。重视党建工作进网络。 | 20 | 党校培训工作未开展的扣10分; 未观看电教片扣5-10分; 其他酌情给分。 | | 党员 管理 40分 (4-2) | 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加强党员目标管理,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接转组织关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 40 | 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扣10-15分; 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扣10分; 其他酌情给分。 | | 党员 发展 50分 (4-3) | 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重点突出,重视在青年知识分子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研究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新党员质量高。党员校领导每位联系1~2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的发展对象。 | 50 | 无计划、计划执行不好扣10-20分; 发展重点不突出扣10分; 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发展党员不公示扣10-20分; 未实行联系制度的扣10分。 (本指标扣满50分止) | | 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40分 (4-4) |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考核。充分利用校、院(系)党校对积极分子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每期培训不少于40学时。切实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 | 40 | 无积极分子队伍扣10分; 无规划、不考核的扣10分; 对积极分子不培训、培训时间不达要求的扣10分; 未实行“推优”的扣10分。 | | 组织员队伍建设 20分 (4-5) | 建立健全组织员制度,有一支专兼职的党委组织员队伍。 | 20 | 无组织员队伍扣5-10分; 组织员制度不健全扣5-10分。 | | 一级指标及分值 (Mi) | 二级指标及分值 (Ni) | 考 核 内 容 | 满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实得分 | 五、党校工作 80分 (M5) | 领导 重视 20分 (5-1) | 认真贯彻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校工作的意见》,党委把党校工作作为学校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党校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听取党校工作汇报。党委负责同志带头定期到党校讲课。 | 20 | 视考核情况酌情给分。 | | 组织 机构 20分 (5-2) | 党校校长由校党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兼任。根据学校情况,配备专、兼职副校长,负责党校工作。建立党校校务委员会,对党校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加强对党校工作的有效管理。规模较大的学校建立分党校,校级党校要负责加强对各分党校的指导和考核。 | 20 | 无组织机构扣5-10分; 未建立党校校务委员会的扣5分; 无专兼职副校长扣5分。 | | 教学 工作 20分 (5-3) | 有一支专兼职结合、较为稳定的教学和管理干部队伍。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时间等有具体规定。培训任务明确,做到学年有规划,学期有计划。教学形式改革创新,灵活多样。 | 20 | 无教学和管理干部队伍扣10分; 无具体规定的扣5分; 教学形式单一扣5分。 | | 保障 机制 20分 (5-4) | 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教研活动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干部理论学习建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和教学场所,有必要的教学设施、党校经费,确保党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20 | 无规章制度扣10分;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5分; 办公场所、教学设施、经费不落实扣5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