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0年本科生(含专转本学生)、研究生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入党材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及时要求学生将本人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有关党员材料上交。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思想汇报等),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一、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1、按《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方可发展入党,未满十八周岁发展的,视为无效。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必须认真审查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谈话时间等”,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等情况,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的新生党员,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一般应由党员所在地的市、县(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开出,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准确。
4、为了使新生党员尽快接受教育,跟上整体进度,各学院务必于9月25日前将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的接收工作完成,填好《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和《新转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认真审核后连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党员材料保存在本单位党组织。转入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由各学院邮寄(传真)到学生原所在基层党组织。
三、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工作
5、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转入的新生党员编入到学生党支部,对新生党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教育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预备党员,要根据其预备期的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及时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6、为做好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务必认真统计本单位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仔细审核他们的相关考察材料。对于那些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承认他们以往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为他们重新安排好培养联系人,落实好相关教育培养的措施,使他们尽快达到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一○年九月八日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