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2011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工作力度,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大学城及驻区高校公开选拔一批区管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团区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选拔范围
凡栖霞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林大学城所属党政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及驻区高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以报名。
三、资格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熟悉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策划、沟通协调、开拓创新能力较强。
2、报考团区委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0岁以下(
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28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为鼓励驻区高校青年教师踊跃参与本次公选,经区公选办研究决定,除《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在符合相应年龄要求的前提下,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列入放宽范围:
1、具备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可以报考团区委书记职位;
2、具备全日制博士学位的,或具备全日制硕士学位的且参加工作满两年(
五、选拔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区公选工作办公室按照公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取得资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1。
2、笔试。取得笔试资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本职位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本职位进入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区公选工作办公室提前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出考察预告,并组成联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材料,提出使用排序建议。
5、差额票决。区委综合面试和组织考察等情况,酝酿研究并差额票决产生拟任人选。
6、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公布选拔结果。经区委研究后,按规定程序决定任用。公选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区委研究决定正式任用。
六、报名手续和办法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栖霞区委组织部(栖霞区尧化门街189号栖霞区政府尧化办公区4号楼3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证明文件(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能够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每人限报1个职位。
经初审获得考试资格者,须到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同时携带有关证件,以备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85563120。
栖霞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