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2011级新生党员(含专转本学生、研究生)组织关系接转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的接收工作,准确掌握新生情况,发掘和培养学生骨干,加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审查工作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及时要求学生将本人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有关党员材料上交。新生党员应同时具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思想汇报等),方可办理转入手续。按《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周岁方可发展入党,在审阅党建材料时要注意,未满十八周岁发展的视为无效。对党员材料不是由本人携带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尽快到档案部门查询确认;对于材料未到学校的,学院应督促其与原单位联系尽快将党员材料转入。
2、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必须认真审查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看其入党材料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对于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须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何时在支部大会上被接收入党、介绍人是谁、谈话时间等”,谈话须有记录。对自己无法说出入党介绍人或支部大会召开时间等情况,入党材料不真实、不齐全,入党程序和手续不完备的新生党员,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新生所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原单位所在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具。本省生源介绍信抬头为: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外省生源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对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符合要求的,应请本人及时与原单位联系更换。
4、各学院务必于
三、新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工作
5、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及时将转入的新生党员编入到学生党支部,对新生党员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环境,教育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预备党员,要根据其预备期的情况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及时做好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6、为做好在低年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务必认真统计本单位新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人数,仔细审核他们的相关考察材料。对于那些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承认他们以往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为他们重新安排好培养联系人,落实好相关教育培养的措施,使他们尽快达到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组织。为便于掌握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请各学院将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汇总后填入《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登记表》,一并于
以上表格,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组织部邮箱zzb@njupt.edu.cn,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组织部联系,电话:85866057。
注:《新转入学生党员登记表》、《本校升学研究生新生党员登记表》和《新转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从组织部网页下载。
南京邮电大学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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